关于印发《关于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工作 操作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8/1/10 11:00:09】【作者:】

关于印发《关于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工作

操作规定》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政府,青阳、震川城市管理党工委和办事处:

现将《关于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工作操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昆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929

 

 

 

关于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工作操作规定

 

根据《苏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方案》(苏农办发〔201732号)《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苏农办发〔201739号)《昆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昆农办发〔201713号)《昆山市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工作实施方案》(昆农办发〔201723号)文件要求,为实现我市全面推行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记账工作,构建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的新型监管模式。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操作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不得改变村集体资金的性质,不得侵犯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2.坚持民主自愿的原则。实行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需经村集体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议通过后,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与代理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协议方可实施,维护农民民主权益。

3.坚持独立核算的原则。实行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的村集体组织的财务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实行按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保持村级集体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保持村级财务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二、具体内容

(一)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委托主体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村集体组织,具体包括:村民委员会(含涉农社区)、村合作经济组织、社区股份合作社、农地股份合作社、富民合作社(村集体参股)等村集体组织。经村集体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议通过后,均可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将本村集体组织财务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以书面形式委托给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由农户投资的全私有性质的富民合作社或各类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的财务管理由各区镇自行决定

(二)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主体

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主体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设立,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2.必须具有“财务咨询(顾问)”等相关经营范围,并有从事5年以上财务审计或财务管理的经历和经验,业绩优良;3.在昆山市区域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要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4.必须熟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会计制度以及《会计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5.必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单位诚信度高,综合实力强,经营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范围、岗位设置、代理内容、代理周期与考核方法

1. 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范围。涉及村级集体资产所有的账套,包括村民委员会(含涉农社区)账套、村合作经济组织账套、社区股份合作社账套、农地合作社账套、富民合作社(村集体参股)账套等。

2. 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岗位设置。代理岗位设财务总监、驻镇会计二级岗位,岗位人员不得为兼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财务总监1名,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有农村财务审计或财务管理的经验。驻镇会计人数由各区镇经服中心根据代理业务量确定适量人数,必须具有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有农村财务审计或财务管理的经验,合理配足配强驻镇会计

3. 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组织经济业务会计核算、财务收支、会计档案和提供会计信息等内容。具体内容为:

①代理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为每个会计核算单位设立账簿、凡是村集体组织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均由代理机构统一代理,具体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与复核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纳税申报等内容,不得设置账外账。向委托主体负责,接受所在区镇经服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②代理财务管理。协助村集体资产管理;协助村集体组织收支等财务管理业务;票据管理包括收据、发票等各种票据,做好票据的领用、核销和保存等各项工作;合同管理包括做好合同收益收缴统计工作、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等各项工作;资产管理包括做好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衔接工作与配合做好固定产台账等工作。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筹集资金、集体资产发包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国家征地的补偿费、扶贫救灾款、上级部门专项拨款等所有村级集体收入的管理与核算;支出主要包括:村级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一事一议”等集体公益事业的所有村集体支出的管理与核算。内部往来、应收应付款项和各项债权债务等经济业务的管理与核算。配合、协助与服从区镇经服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③代理会计档案。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村级会计档案,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室和必要的会计档案柜,制定完善档案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实施规范统一的档案管理、转移和移交制度。

④代理提供会计信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协助财务公开、农业年报、经管年报、收益分配年报、资产年报等各类调查表统计填报,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对村级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写出比较系统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容易读懂的分析报告,为村级决策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

4. 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周期。第三方代理服务期限为三年,由各区镇经服中心制定意见并实施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依据双方约定终止协议,重新公开招标选定中介服务机构。招标代理服务期限期满后的代理续约,为保持其代理服务的相对稳定性,在代理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在第三方代理机构尽职地履行好义务的基础上,由镇纪检部门、经服中心及村集体组织三方对其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将顺延继续代理合同,不会再另行采用招投标方式委托其他中介机构;考评不合格的,应依据双方约定终止协议,重新公开招标选定中介服务机构。

三、操作流程

1.宣传发动。利用村务公开栏、网上村委会、召开专题会、党员会或党员代表会等形式,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2. 民主决议。召开村两委会会议进一步提升认识,并形成两委会决议,经村集体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3. 清产核资。对各核算单位的银行存款、现金、票据、应收应付、固定资产等内容进行账面清理,对多余的银行账户进行销户,暂支单、白条等清理入账,长期的债权债务进行核销,全面摸清财务现状,涉及核销按照昆农办发〔201519号《关于规范清产核资财务核销程序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为推行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 配置场所。各区镇安排集中办公场所,配置好必需的办公设施设备(电脑、打印机、办公台椅等)。各区镇原“村账镇代理”的财会人员建议由所在区镇调整到区镇资产管理办公室和经济服务中心等部门,各区镇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

5.公开招标。各区镇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自行招投标,根据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设定第三方代理机构聘用条件、委托招标公司制作招标文书,招标书中明确:投标人资格要求、岗位设置、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与周期、工作人员及其责任,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第三方代理机构。

6.签订协议。一是第三方与各村级集体组织签订《村级财务管理委托代理合同》,具体内容包括: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期限、双方权利与义务、财务资料交接、违约责任等。二是第三方与区镇政府签订《村级财务管理代理服务承诺合同》,具体内容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经费、双方权利义务、财务资料交接、承诺性约定、违约责任等。

7.派驻人员。一是由第三方代理机构选派财务总监,必须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农村财务审计或财务管理的经验。二是第三方代理机构公开招聘驻镇会计,必须具有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有农村财务审计或财务管理的经验。由区镇经服中心参与人员把关。

8.人员培训。开展镇经服中心监管人员、第三方代理派驻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9.建章立制。第三方代理机构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制作上墙,包括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员工守则,考勤休假制度、员工聘用管理制度,薪酬福利制度、印章管理规定及保密制度等,并制作上墙。

10.财务移交。编制财务移交清单,村与第三方办理移交手续,镇纪检部门与经服中心组成监督小组,全程参与。

11.建账核算。按照开设的会计账套、统一会计科目,分配用户角色,将清产核资后、财务调整后的会计数据初始化录入财务核算系统,启用第三方代理记账模式。

四、部门职责

1.委托主体职责。委托主体现有的村会计为村正职干部身份不变,相关职能与职责不变,履行村级财务报账职责、村集体资金管理、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村统计、档案管理等职责。

2.代理机构职责。按要求选派二级岗位人员,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制作上墙,包括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员工守则,考勤休假制度、员工聘用管理制度,薪酬福利制度等制度并制作上墙;负责所代理的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相关财务管理等代理业务;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负责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配合、协助与服从区镇经服中心及村集体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3.监管部门职责。第一、经济服务中心职责。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制定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农经业务分管副主任或农经业务科长,定期、不定期盘点村会计的库存现金,指导、监督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理业务执行情况;③负责财务核算软件管理维护,对使用的相关人员根据权限设置进行授权操作;④开展对第三方代理财务核算进行每月审计,组织对村集体组织经济业务、代理机构代理业务进行专项审计;⑤开展第三方派驻财务人员、村会计进行业务培训;⑥定期监督、考核社会中介组织的履职履约情况、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代理业务服务情况,并组织对第三方代理机构及驻镇财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和代理续约的综合考评。第二、纪检部门职责。参与全程监督财务移交过程,参与对第三方代理机构及驻镇财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和代理续约的综合考评。

五、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配套措施有关事项

1.经费保障。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服务费用、日常办公经费、软件费用及后续维护费由各区镇财政承担。

2.技术支持。统一运用财务核算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合同管理等。

3.制度配套。制定财务管理流程图、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考核方法等相关监督与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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