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苏州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 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10 10:43:30】【作者:】

 

中 共 昆 山 市 委

关于印发《关于苏州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

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各镇党委,各城市管理党工委,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

《关于苏州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已经十三届市委第19次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昆山市委员会

                            2017427

关于苏州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党委履行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2017121,苏州市纪委二次全会组织苏州市纪委委员对各市、区党(工)委及其主要负责人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评议、质询和测评。327,苏州市委办公室对昆山市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基本情况、评议情况、质询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意见建议。昆山市委对反馈问题和意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现对照苏州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仍然存在上紧下松现象,少数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举措不实,巡察工作推动力度以及对违纪行为通报曝光力度不够。

具体整改措施:

1充分利用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党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苏州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构建起一把手抓班子成员监督、班子成员抓分管部门监督、分管部门抓下属单位监督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基层实处。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张月林

责任单位:市委办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及时提醒教育、批评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把住第一道关口,引领最大多数,着力优化政治生态。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顾瑾、林小明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3.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突出问责重点,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等情形严肃开展追究问责,推动责任压紧夯实。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4.通过细化责任清单、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全程留痕等举措,要求基层党委厘清责任边界,传导责任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顾瑾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

5.开展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工作,重点对各区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推动两个责任刚性落实。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6.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标准化考核平台,常态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7.探索实施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综合评估,倒逼责任落实。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8.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注重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顾瑾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9.部署开展巡察监督,制定完善《中共昆山市委关于加强市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7~2021年中共昆山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健全巡察机构,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推进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制定实施2017年巡察工作计划,全年开展巡察工作不少于3轮,巡察单位不少于16个。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顾瑾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

10认真剖析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加大提醒警示、执纪监督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件适时适度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惩戒警示教育功能,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牵头市领导:顾瑾、许玉连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

二、少数党员干部责任担当精神不足,对影响较大的环境等问题重视不够,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具体整改措施

11.把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放到突出位置来抓,突出党政正职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强化正向激励,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林小明、沈晓明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编委办

12.实施作风建设提升行动,通过定期督查、第三方暗访、舆论媒体监督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和收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违规审批等行为。

牵头市领导:顾瑾、沈晓明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政务办

13.完善部门联动督查机制,深化四风专项治理工作,既紧盯违反作风规定的老问题,又注意发现新问题、遏制新苗头、锁定新动向,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市府办

14.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科学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指标,通过作风建设情况综合测评、作风建设满意度第三方调查等手段,客观评估作风建设现状,针对突出问题,分析查找原因,进一步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15.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出台《昆山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和《昆山市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清单》,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原则、守纪律、严规矩。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

16.注重家庭家风家教,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上报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弘扬社会新风,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推动形成”“政商关系,切实管住自己,教育管理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顾瑾、林小明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17.不断完善谈话函询等非党政纪处理方式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关于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14种方式的实践运用规则,突出注重预防,发挥引导作用,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18开展鹿城厚爱专项谈心谈话活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格局。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19.强化重点领域督查问责,开展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问责行动,健全生态损害事件的调查处理机制,对“263”专项行动等工作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处理,严查失职失责行为。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20.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问责行动,建立安全生产履责、问责两个清单,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执法监察和事后执纪问责,健全问题线索定期移送和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机制,严查失职失责行为。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三、工程建设、教育等领域仍存在监督漏洞,基层贪腐形式更加隐蔽,农村三资管理、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内部监督等制度尚不健全或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具体整改措施:

21.针对工程领域、教育系统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坚持无禁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腐败窝串案。同时,推进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招标、采购等领域廉政风险源头防控,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住建局、教育工委

22.注重源头治理,聚焦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府专项基金、公共资金、公共资产以及公权力行使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组织在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21个部门开展制度建设梳理工作,排查相关制度制定、执行情况,推进制度更新和完善,提高制度执行力。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各相关部门

2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党章党规学习,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牵头市领导:林小明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

24.落实好中央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规范,重点抓好中央新修订出台的两个《准则》、三个《条例》的贯彻执行,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使制度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顾瑾、林小明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25.聚焦六项纪律,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同时,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26.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加快推进市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及监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镇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村级收入、支出等财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牵头市领导:张月林、顾瑾、沈晓明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纪委、市审计局、市政务办、市国资办、创控集团、各区镇

27.全面推进农村政经分开改革。加快研究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服务项目,制定关于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及财政支出标准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村级集体经济与市镇财政的支出责任。稳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和经济组织政经分开,实施组织机构、人员选举、财务核算、议事决策、资产管理五分开

牵头市领导:张月林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各区镇

28.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涉农惠农补贴、土地征收流转、城市更新改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基层微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农办

29.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对经济薄弱村发展扶持资金及项目、奖补资金、扶贫慰问专项资金、低收入农户干股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对扶贫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30.开展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加大惠农补贴发放领域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逐步建立惠农补贴发放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的风险防控机制。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农委

31.切实加强对区镇、部门纪(工)委、纪检组的领导,支持和督促基层纪委开展工作。规范基层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中共昆山市委办公室                          2017427印发

 


版权所有 © 昆山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返回网上村委会导航页面
苏ICP备17061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