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山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年度党组织“健康体检”的通知
各党(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全市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市委的各项任务上来,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委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年度党组织“健康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集中体检定于12月11日至12月24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与对应检查对象单位联系确定。
二、“体检”对象
各区镇党(工)委,各城市管理党工委,市级机关工委,各直属单位党(工)委。
三、“体检”形式和内容
成立13个检查组,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担任组长,主要采取单位自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推动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八个一”活动落实情况,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基层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具体体检清单附后)。
四、有关要求
1.各体检对象单位要做好自查工作,对照体检清单,逐条进行总结并打出自评分,于12月13日前将自查结果报市委党建办及相应检查组。
2.认真做好实地检查工作。各检查组要按照活动要求,每个单位选择2~3个基层支部作为实地检查对象(其中,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选择2~3个村、社区);各体检对象单位要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3.认真做好检查结果的梳理汇总。各检查组要对被检查单位作出评价,并及时上报各单位体检表、突出问题清单等材料。
联系人:潘瑛、王新;联系电话:55216895,57324503。
邮箱:kszzbzzk@163.com。
附件:1.检查组分工表
2.党组织“健康体检”清单
3.实地检查重点内容
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附件1
检查组分工表
分 组 | “党建体检”单位 | 组 长 | 成 员 |
第1组 | 昆山开发区党工委 市委教育工委 人力资源市场党委 | 姚伟宏 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委办公室主任 | 市委办公室职能科室负责同志; 组织部工作人员张志灏 |
第2组 | 昆山高新区党工委 市卫计委党委 供电公司党委 | 左宝昌 市委研究室主任 | 市委研究室职能科室负责同志; 组织部工作人员顾鸿刚 |
第3组 | 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市民政局党委 | 钱 建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 市纪委职能科室负责同志; |
第4组 | 张浦镇党委 国有企业党委 供销总社党委 | 栾根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主席 | 市委宣传部职能科室负责同志; |
第5组 | 周市镇党委 柏庐城市管理党工委 电信公司党委 | 卿 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市委组织员、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张岩; 组织部工作人员谢访 |
第6组 | 陆家镇党委 亭林城市管理党工委 市公安局党委 | 郭 江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 市委统战部职能科室负责同志; |
第7组 | 巴城镇党委 青阳城市管理党工委 市农委党委 | 沈 强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 市委政法委职能科室负责同志; |
第8组 | 千灯镇党委 震川城市管理党工委 市水利局党委 中盐公司党委 | 陈鲁勇 市委农办主任 | 市委农办职能科室负责同志; |
第9组 | 淀山湖镇党委 市住建局党委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 苏州中材公司党委 | 徐立平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书记 |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职能科室负责同志; |
第10组 | 周庄镇党委 市城管局党委 市司法局党委 6909工厂党委 | 钱建荣 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 市委党史研究室职能科室负责同志; |
第11组 | 锦溪镇党委 市交运局党委 市文广新局党委 江苏有线昆山公司党委 | 徐惠芳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 市委党校职能科室负责同志; |
第12组 | 市发改委党委 市经信委党委 市商务局党委 华电昆山热电公司党委 | 金建鸿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 市委教育工委职能科室负责同志; |
第13组 | 市人社局党委 市粮食局党委 农商行党委 邮政公司党委 | 翁文忠 市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市政府国资办主任 | 市国有企业党委职能科室负责同志; |
附件2
党组织“健康体检”清单
(区镇、办事处)
体检主要内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1.“八个一”活动开展有安排、有步骤,且迅速得到落实。 | 21 | 上好一次专题党课;发放一套学习资料;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讨论;撰写一份学习感言;参加一次学习测试;重温一次入党誓词;阵地上有较好的主题宣传。(每一项3分) |
|
2.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 | 7 | 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每年2次及以上得2分;每年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得2分。组织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完成较好的得3分 |
|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 8 | 扎实开展“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得4分,建立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得2分;班子成员按要求完成调研、指导任务的得2分,其中50%以上没有完成任务的不得分。(个别领导没有完成的扣0.5分) |
|
4.组织生活规范化。 | 8 | 支部台账记录及时得2分;三会一课按要求开展得2分;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制度执行较好得2分;推广建立“主题党日”制度得2分。 |
|
5.典型选树工作。 | 6 | 选树党组织典型3个以上得3分,3个以下的得1分;选树党员先进典型3个以上得3分,3个以下的得1分。(以组织部认可为准) |
|
6.发展党员工作。 | 3 | 党员发展按计划完成得3分。(有浪费指标的扣1分;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单位扣2分) |
|
7.强化阵地建设。 | 6 | 党员服务中心、党代表工作室建设规范,运转有序,按要求设立党代表工作日,党务公开材料及时更新到位得4分。党组织阵地建设缺失本项不得分;有阵地但建设不规范、标识不明显扣2分;有阵地但未设立党代表接待日(或未开展相应活动的)扣2分。 |
|
8.基层党建宣传工作。 | 3 | 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宣传基层党建经验,成效较好得3分。 |
|
9.积分管理和志愿服务。 | 6 |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并公示的得3分;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有记录的得3分。 |
|
10.党费收缴情况。 | 2 | 按时足额上缴党费得2分。 |
|
11.普查工作。 | 4 | 组建专门工作组,完成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化普查工作得2分,推进党员档案普查工作开展得2分。 |
|
12.“两新”领域党建。 | 9 | 组织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四个集中”行动和互联网企业等新兴领域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行动得3分;非公党委实体化运作,人员配备到位得3分;推进区域党建工作站实体化运作,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得3分。 |
|
13.法治型党组织建设。 | 3 | 开展法治型党组织试点工作的得3分。 |
|
14.经费、人员保障。 | 5 | 安排、用好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得2分;组织人事工作人员配备到位。(组织人事科专门从事组织、党务方面工作人员3人及以上得3分,不满3人得1分) |
|
15.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 9 | 对巡察反馈意见是否即知即改。有方案、有整改举措,酌情给分。 |
|
总分 | 100 |
|
|
党组织“健康体检”清单
(市委直属党(工)委)
体检主要内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1.“八个一”活动开展有安排、有步骤,且迅速得到落实。 | 21 | 上好一次专题党课;发放一套学习资料;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讨论;撰写一份学习感言;参加一次学习测试;重温一次入党誓词;阵地上有较好的主题宣传。(每一项3分) |
|
2.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 | 10 | 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每年2次及以上得2分;每年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得2分;组织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完成较好的得6分。(综合考虑项目内容和完成情况,可酌情给分) |
|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 8 | 扎实开展“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得4分,建立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得2分;班子成员按要求完成调研、指导任务的得2分,其中50%以上没有完成任务的不得分。(个别领导没有完成的扣0.5分) |
|
4.组织生活规范化。 | 10 | 支部台账记录及时得4分;三会一课按要求开展得4分;推广建立“主题党日”制度得2分。 |
|
5.典型选树工作。 | 6 | 选树党组织典型2个以上得3分,2个以下的得1分;选树党员先进典型2个以上得3分,2个以下的得1分。(以组织部认可为准) |
|
6.发展党员工作。 | 3 | 党员发展按计划完成得3分。(有浪费指标的扣1分;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单位扣2分) |
|
7.强化阵地建设。 | 4 | 党员之家建设规范,运转有序,党务公开材料及时更新到位得4分。党组织阵地建设缺失本项不得分;有阵地但建设不规范、标识不明显扣2分;有阵地但未开展相应活动的扣2分。 |
|
8.基层党建宣传工作。 | 3 | 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宣传基层党建经验,成效较好得3分。 |
|
9.积分管理和志愿服务。 | 6 |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并公示的得3分;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有记录的得3分。 |
|
10.党费收缴情况。 | 2 | 按时足额上缴党费得2分。 |
|
11.普查工作。 | 4 | 组建专门工作组,完成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化普查工作得2分,推进党员档案普查工作开展得2分。 |
|
12.组织设置情况。 | 6 | 党组织按时换届得3分;支部书记、委员不缺配得3分。(缺配1人扣1分) |
|
13.法治型党组织建设。 | 3 | 开展法治型党组织试点工作的得3分。 |
|
14.经费、人员保障。 | 5 | 落实经费保障的得2分;组织人事工作人员配备到位。(组织人事科专门从事组织、党务方面工作人员2人及以上得3分,不满2人得1分) |
|
15.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 9 | 对苏州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普遍问题是否即知即改。有方案、有整改举措,酌情给分。 |
|
总分 | 100 |
|
|
附件3
实地检查重点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八个一”活动情况;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好组织生活会相关台账资料;
3.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情况;
4.基层村、社区党组织远程教育站点使用情况;
5.新发展党员相关材料以及党员档案管理普查情况;
6.其他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