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制度上墙的相关要求

【时间:2018/1/9 15:35:26】【作者:】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制度上墙的相关要求

 

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党建工作基本制度的执行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现就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规范党建工作制度上墙要求如下:

1.规范党建工作制度上墙内容。党建工作制度上墙是党建活动阵地建设标准化的基本要求,一般应当包含以下6项内容:党旗和入党誓词、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党组织架构图、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流程图(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级党组织在此基础上,也可根据需要增加党建工作方面的个性化内容。

2.全面推广“五个先锋行动”品牌标识。启用苏州市统一的“五个先锋行动”品牌标识,分别为农村党建富民先锋、社区党建和谐先锋、“两新”党建活力先锋、机关党建勤廉先锋、国企党建强企先锋(图样附后)。各级基层党组织应当将对应领域的先锋行动标识设置在党建活动阵地、展厅、展板的醒目位置。其它特色品牌标识,一般应当设置在先锋行动标识之后,与先锋行动标识相协调。

3.加大基层党建活动阵地建设力度。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带头加强阵地建设,按照要求合理安排场所作为党员活动室,规范设置活动室的上墙内容。农村、社区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党建活动阵地,按照要求做好制度上墙工作。“两新”组织党组织也要根据党建工作实际需要,积极推进党建活动阵地建设,通过制度上墙推动工作规范。

4.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各单位党建活动阵地还没有做到制度上墙的要抓紧按要求设计制作,做到一步到位。已有阵地但不完全符合要求的要适时进行调整完善。制度上墙可以直接使用参考模板样式,也可在保证规定内容、规定标识的基础上,按自身实际重新设计图案。

中共昆山市委组织部

201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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