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政府,青阳、震川城市管理党工委和办事处:
按照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度安排,为检查各地五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市纪委、市委农办将联合开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11月13日至15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二、督查安排
组成4个督查组,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督查组
钱 建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顾立新 市委农办副主任
任文静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联系人,13913281616)
督查单位:昆山开发区、张浦镇、陆家镇
第二督查组
陈志强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顾志刚 市委农办征地补偿科副科长
冷 宇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正股级纪检监察员(联系人, 18912661572)
督查单位:昆山高新区、周庄镇、锦溪镇、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
第三督查组
朱年华 市纪委常委
戴 欢 市委农办农村财务辅导站副站长
张 琦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联系人,13912662266)
督查单位:花桥经济开发区、巴城镇、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
第四督查组
朱继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静洁 市委农办农村财务辅导站副站长
周 伟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股级纪检监察员(联系人,18012658989)
督查单位:周市镇、千灯镇、淀山湖镇
三、督查内容
1.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宣传发动情况,民主决议情况,招投标进度情况等。
2.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线上交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职机构成立情况;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机构成立、窗口设置、人员配备、场所和硬件设施配备、制度上墙等情况;苏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和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使用情况。
3.“e阳光行动”。村级公众号上线情况,村民关注情况,信息推送情况等。
4.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村务卡发放及使用情况等。
5.“政经分开”改革。“政经分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制定情况,“五分开”推进情况。
四、督查方式
1.听取汇报。听取各地五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书面汇报。
2.现场检查。区镇层面,现场检查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招投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线上交易”、“政经分开”改革等实际操作情况。
3.实地抽查。村级层面,抽查2至3个村(涉农社区),就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宣传发动、民主决议,“e阳光行动”村级公众号上线使用、村民关注、信息推送,村务卡发放及使用等工作进行检查。
五、其他事项
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针对督查内容,做好阶段性总结,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各督查组做好检查记录,形成检查情况书面材料。
中共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