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0/6/22 9:10:57】【作者:】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苏州市疫情防控第 17 号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我市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理

 

(一)以下人员来苏后,要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备,配合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 14 天(自到苏之日起)。

 

1.近 14 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2.近 14 日内,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

 

海淀区玉泉东商品交易市场、西城区广外天陶红莲菜市场等风险

 

场所的人员。

 

(二)以下 4 类人员来苏后要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

 

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按要求配合健康管理。



1.湖北来苏返苏人员,须在抵苏后 24 小时内接受核酸检测,

 

武汉来苏人员须增加抗体检测。(持 7 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者;

 

在苏公务或商务活动 3 天以内者,接洽单位负责对接管理,可免

 

予检测)

 

2.入境来苏返苏人员,须配合入境口岸实施集中医学观察。

 

解除隔离前向社区(村)和所在单位报告,配合健康管理和定期

 

检测。

 

3.(截至 6  18 日数据)对来自北京市丰台区、大兴区、

 

西城区、海淀区、东城区、朝阳区、房山区、石景山区、门头沟

 

区等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可能与疫情存在联系的离京来苏人员,

 

一律进行登记管理并进行核酸检测。

 

4.自 6  18 日起,对来自北京市低风险地区,持有 7 天内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登记管理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后即可放

 

行;对不能提供 7 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指定场所

 

隔离等待,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后,可放行。

 

二、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类企事业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准确掌

 

握、及时报备、强化管理重点地区来苏返苏人员。加大人员日常

 

健康监测力度,集体用工企业、建筑工地等重点落实员工集宿区

 

防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

 

在苏大中专院校、各类中小学校和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

 

师生健康管理和监测,做好校园内重点区域通风换气、消毒消杀、

垃圾清运等工作,坚决守牢校园防疫关。

 

三、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管控

 

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加强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做好门急诊和住院管理,完善诊疗流程,加强诊疗环境清洁消毒,最大程度降低院内感染风险。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等重点场所要实施严格管理,适度限制人员进出。加强对监狱、戒毒所、看守所等重点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和火车站、客运场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要严格落实卫生环境整治和消杀举措,落实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进口水产品和肉类制品的准入管理,强化畜禽肉、海产品等食品索证索票管理,按要求设立监测点开展检测。

 

四、全面提高个人防护意识

 

(一)如无必要,近期不要出境或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通过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 查询),必需前往者需提前主动向所在单位或所在社区(村)报告。

 

(二)主动履行《苏州市民健康公约》,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饮食卫生,食物烧熟煮透,实行公筷分餐。

 

(三)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至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通过网址:

 

http://wsjkw.suzhou.gov.cn/szswjw/bdxw/202006/8a61194dde15463b95e8edba4d84ec13.shtml 查询),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对于自愿核酸检测人员,请就近选择采样服务点,先拨打咨询电话登记预约,按时间前往指定检测机构检测。

 

如因个人不及时报备和未如实提供信息,企事业单位违反防控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昆山市采样服务点

 

 


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昆山市前进西路 91 号

0512-57352903(8:30-11:30、13:30-



16:00)












昆山市中医医院

昆山市朝阳路 189 号

0512-57310000-6390(8:00-11:30、13:30-



17:00)












水波酒店

昆山市前进西路 1098 号

17306176105(8:00-11:30)








昆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金城路 23

0512-57693954-8123(14:30-16:00)














昆山市第六人民医院

昆山市张浦镇茶风街 2 号

0512-50363118(下午 13:00-14:30)








昆山市康复医院

昆山市周市镇迎宾东路 888 号

0512-57393778(周一至周六 9:30-11:00)








昆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昆山市陆家镇镇北路 21 号

0512-57288091(8:00-9:00)








格林豪泰酒店(巴城店)

昆山市巴城镇湖滨北路 88 号

17327067678(周一至周六 8:30-9:00)







昆山市

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昆山市千灯镇少卿东路 350 号

15312157501(周一至周六 8:00-9:30)








昆山市淀山湖镇钱晟佳苑

昆山市淀山湖镇钱安路 100 号

0512-57498000(9:30-10:30)








锦溪人民医院(含周庄)

昆山市长寿路 800 号

18962688391(8:00-9:00)








柏庐办事处核酸采样点

昆山市昆北路 379 号

17715167963(9:00-9:30)








昆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昆山市中山路 142 号

18962429199(14:00-15:00)








青阳办事处核酸检测服务点

昆山市白墅路 1006 号

18962645969(9:00-9:30)








震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场(桥下)

昆山市玉山镇枫景苑 A 区柏庐路与

0512-57888562(10:00-11:00)




雁荡山路交叉路口




昆山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核酸采样点(1)

昆山市花桥金洋路 15 号临时停车

0512-86166504(周一至周五 9:00-10:30)














昆山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核酸采样点(2)

昆山市开发区白墅路 1052 号(借

0512-36882957(周一至周六 12:30-14:30 节



用天美门诊)

假日除外)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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