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昆防指〔2020〕24号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指挥部,市指挥部各防控工作组: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苏防控〔2020〕19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
1. 提高卫生健康素养。注意家庭及个人卫生,保持健康生活习惯,坚持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公筷制、不接触和食用野味等卫生习惯。进入医疗机构和密闭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2. 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加强对境外、湖北(武汉)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昆人员滚动排摸,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第一时间做好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具体管理参见附件)。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群体做好个人防护,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
3. 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加强学校、医院、社区、企业、商超等重点单位的日常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的风险防范。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个人防护、健康码核验、健康监测、人流量控制等措施。对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的文体旅场所暂缓开放。
(1)学校防控。严格落实“两案九制”,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教职工带病上岗、学生带病上课。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加强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消毒,以日常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做好健康宣教,倡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合理佩戴口罩。加强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
(2)医疗机构防控。加强入口管理,合理规划通道,做到人员有序流动。门、急诊应独立设置预检分诊台(点),加强患者流行病史问询和法律告知。发热门诊应通风良好且相对独立,加强个人防护,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运送、保存和检测。按照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登记、报告工作,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转院或离院。严格落实院感相关制度,定期开展培训。设立院感巡查员,每日排查,督促整改。
(3)社区防控。建立社区常态化管理机制,保留疫情防控队伍,加强对非本社区人员、近期返昆人员和陌生人员管理,做好摸排登记、健康码查验、体温监测、信息上报、居家观察、公共设施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防止聚集性风险。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控,必要时采取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4)企事业防控。建立并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做好人员出入健康管理,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人员,第一时间督促至发热门诊就诊,持续追踪后续结果,严禁出现脱管、大范围流动等情况。落实好食堂、宿舍、车间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消杀工作,制定防控预案,加强培训、演练。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
(5)商超防控。加强员工健康监测,禁止近14天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上岗。所有入口均应设岗,落实体温监测、健康码核验及口罩佩戴等管控措施。加强公共区域和用餐、购物、电梯厅等重点区域的清洁消毒。使用中央空调应关闭回风,及时清洗、消毒、更换相关设备部件,加大新风量,加强通风换气。引导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
(6)交通枢纽防控。持续做好汽车站、火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进出人员的健康监测,对体温异常、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做好健康防护的前提下,详细查验健康码,询问旅居史、目的地等内容,必要时转发热门诊。交通工具每日定时消毒,旅客应全程配戴口罩。
二、坚持关口前移,完善医疗卫生救治体系
4. 发挥核酸检测效力。统筹全市资源,提升公共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加强与第三方合作,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昆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定期对医疗机构、母婴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大型商超、监所和社区等重点岗位人员“适时抽检”。对其他人群“愿检尽检”。
5. 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落实疫情期间非急诊分时段预约诊疗。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提供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慢病复诊、心理疏导等服务,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
6. 健全分级应急救治体系。明确各级公立医院的公共卫生职责。通过三甲医院创建,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级,针对性加强现有医院传染科设置,健全传染病院前急救转运体系,优化应急救治网络,加快应急救治设施设备与人才、技术储备,完善中西医协作机制。加快引进高水平公共卫生团队,大力培养和引进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基层全科医生等急需人才。
三、坚持底线思维,构建强大病例追踪体系
7. 及时发现。通过公共场所体温监测,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等手段,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8. 靶向查人。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体系优势,建立公安、工信、卫健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机制,以健康码为技术手段,限制重点人群流动,推动精准靶向定位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等。
9. 快速处置。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彻查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落实“早隔离”。对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
10. 精准管控。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降低感染风险。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11. 健康管理。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流调、采样、检测、转诊等工作。加强患者出院后的后续管理,密切与患者及家属的联系,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处置。
四、坚持平战结合,优化应急管理储备体系
12. 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优化重要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和区域布局,科学调整储备品类、规模、结构,制定多元化物资储备体系,通过企业产能代储、实物代储,政府、卫健委仓库,家庭储备等创新储备方式。制定物资生产、储备、调配、运输等规划,确保疫情期间防疫物资的统一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一线防控需要。
13. 动态调整观察场所。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变化,动态调整集中医学观察点布局,实现全市资源统筹,管理高效集约。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应储备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并制定征用预案。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要做好安全保障服务,加强场所通风、消毒,对入住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教和心理健康疏导,避免不良事件和过激行为。
14. 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加大应对重大疫情的培训演练。健全信息公开、媒体与互联网管理制度,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
15. 建立平战结合机制。加强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储备,制定大型公共设施转换为应急医疗救治设施的预案,合理布局应急医疗救治中心,与公立综合性医院形成联动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联动协同机制。
五、坚持严密部署,构建全面监督检查体系
16. 加强全面监督检查。落实属地和主体责任,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指挥部对区域内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的原则开展行业监管,市指挥部督查组对重点场所、重点行业开展“适时抽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要主动对接上级,研究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压实属地、单位、部门、家庭和个人“五方”责任。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精准科学实施差异化防控策略,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昆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