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浦镇农村集体资产清缴欠租及资产分类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5/22 16:29:28】【作者:林庄村】

关于印发张浦镇农村集体资产清缴欠租及资产分类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浦镇党政办公室文件

 

张党政办发〔201853


关于印发张浦镇农村集体资产清缴欠租及资产分类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局,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张浦镇农村集体资产清缴欠租及资产分类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张浦镇党政办公室

2018928


张浦镇农村集体资产清缴欠租及资产分类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苏州市《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缴欠租专项行动的通知》(电话通知稿〔2018〕第106号)、昆山市《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缴欠租专项行动的通知》(昆办发〔2018〕98号)的精神,以及苏州巡察指出应收款清理、“三资”管理等相关要求,结合张浦实际,特制定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缴欠租及资产分类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范围

镇、村两级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历年来资产发包、出租及投资收益等欠租欠缴款项。

二、工作目标

对镇、村集体资产在发包、出租以及对外投资(含对外借款,下同)等经济活动中所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及时做好应收租金、收益的收缴工作,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清缴欠租工作任务,确保存量欠账应收尽收。同时,对涉及土地、物业的超长期合同、低租金合同进行清理核查并整改;积极推动资产分类处置,加强和规范“三资”管理。

三、工作措施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结合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资产分类处置工作,坚持依法、民主、公开原则,尽早部署,抓紧落实,确保清缴欠租工作有序开展。

1. 全面调查摸底,落实清缴责任一是镇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对资产发包租赁及对外投资涉及的相关台账、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等情况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重点清理存在欠租欠缴的合同(协议),逐项核查并填写相关情况清查表,不得少报、漏报、谎报,按质、按量、按时上报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二是根据调查清理结果,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措施,依法依规督促承租人切实履行合同,做好合同收缴台帐的更新并记录清缴过程,对于一些明显侵占集体、群众利益的老大难问题,司法介入,协助解决相关难题。三是2017年10月至今因两证不全不能通过预审而无法线上交易的经营性资产的占用费收缴事项,召开镇、村集体资产清缴欠租专项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入账依据,原则上占用费收取标准以上期合同租金为依据,若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价收取(约定价不得低于上期合同租金)。

2. 资产分类处置,推进线上交易。一是由财政牵头,建立土地、建设(规划)、安全、环保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对排查出的无证优质资产根据成熟程度每月预审一批,通过后作为资产发包、线上交易的依据。二是发包采用续租、公开招租、定向招租三种形式,按镇产权交易操作流程办理,同时引入租金价格评估机制,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资产发包线上交易价格进行评估,评估价作为线上交易的依据,确保租金价格不低于评估价格。招租项目租金收缴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当年租金不到位,交易不成功,有结欠租金的,一票否决。三是对排查出的劣质资产,按《张浦镇集体资产收回处置的意见》(张政抄〔2018〕14号)文件执行。

3. 规范操作管理,形成有效闭环。一是强化合同管理,线上交易成功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应设定“不得擅自转租”、“不履行安全生产、环保、公安消防职责”等具体责任条款,落实承租人有关责任义务。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依据承租人付款凭证,对合同加盖鉴证章并做好相应资料的归档工作。二是各村、社区将各类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流转合同信息更新后,纳入苏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现线上交易、动态监管、自动预警,完善催缴长效机制。三是清缴欠租过程中涉及重大问题,需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并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清缴欠租和资产分类处置工作的政治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分析,配强力量,把该项工作作为村级组织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促进作风转变,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基层集体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镇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是本次清缴欠租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为具体负责人,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提高标准,对照问题清单再摸底、再完善,排出时间节点,强力推进,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2. 把握关键,确保成效。要逐项清理、逐笔分析问题原因,坚持应收尽收,逐笔梳理、逐项分析欠款的成因和问题,做细、做实台账,采取因地制宜、多管齐下的方式,逐项落实、销号,确保款项应收尽收,应清尽清;坚持依法依规,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措施依法进行追缴,同时结合“散乱污”、“263”、“331”等专项行动,对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做好断电清理相关措施;坚持公开透明,整个清缴过程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组织村民代表参与,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使清缴结果得到群众认可,为下一步集体资产发包“线上交易”打好基础。

3. 加强督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中涉及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特别是涉及往来款的单位,纪检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对不配合、推诿的,严肃处理。在专项行动中,当事人或家庭涉及公职人员、党员的,村社区要及时做好工作,据不配合的由纪检部门进行约谈,必要的采取组织处理。对弄虚作假、侵害集体利益,乱作为、不作为导致集体资产流失,在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推进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坚决问责,用铁的纪律铸造铁的担当。要充分发挥集体资产管理部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薄弱环节,狠抓责任落实,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每半个月向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报送清缴动态情况,司法部门协助配合提供清缴欠租方面的法律意见,扎扎实实把清缴欠租工作落实到位。

4. 落实考核,挂钩报酬。本次专项行动工作将纳入单位年终绩效百分考核范围,实行量化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催收结果与年终报酬挂钩。各相关单位、村、社区负责人要将工作压力传导到每一位具体工作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对相关单位、各村、社区在清收中形成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及时总结,并在全镇推广,提高清收工作成效,同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促进租金收缴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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