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浦镇工业企业火灾防控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5/22 10:38:19】【作者:】

张浦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

张消安委20205


关于印发《张浦镇工业企业火灾防控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工业企业火灾防控工作,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张浦镇工业企业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张浦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0514        


张浦镇工业企业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蓝盾护航百日行动暨工业企业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有效解决工业企业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坚决遏制工业企业火灾多发势头,全力保障全火灾形势稳中向好,经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开展工业企业火灾防控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单位自查、网格排查、部门联查、消防抽查、政府督查消防工作体系,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综合整治、注重长效的总要求,全面开展工业企业火灾防控专项治理,防范化解火灾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全镇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204月底至7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工业企业

重点排查工业企业安全出口、逃生通道是否有堆放杂物、堵塞、闭锁现象;消防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是否有效工作,消防器材是否存在损坏,是否存在擅自挪动或停止使用消防设施;消防泵是否正常启动并定期检查、维护;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保证消防安全)问题情形结合蓝盾护航百日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对照《工业企业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积极开展已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工业企业回头看和现有重大火灾隐患工业企业整改销案工作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四、职责分工

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加强对其列管的工业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对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建设与管理局负责对各部门抄告的疑似违法建筑进行规划认定

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全工业企业中建设与管理局认定的违法建设履行查处程序,做好拆除工作。

安监办负责对全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移交综合执法局进行依法依规查处。

经济促进局(环保)负责对全工业企业开展环保及相关设施的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331专班围绕“331”专项行动“9876”工作标准,持续深入推331领域小微企业三合一场所、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统筹推进相关部门开展“331”领域涉及小微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5日前)。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会议,动员工业企业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主流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舆论声势。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各有关部门督促工业企业按照蓝盾护航百日行动、全市工业企业火灾防控专项治理和本方案要求,对照《工业企业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附件1),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并报主管部门备案;督促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工业企业落实整改要求。鼓励工业企业同消防技术服务企业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专项整治期间,对消防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和维保记录。

(三)排查整治阶段(5月11日至7月20日)。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照《工业企业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附件1),对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填写《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件2),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对照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督促工业企业落实整改专项整治期间,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工业企业,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四)总结提升阶段(721日至731日)。全面总结分析全工业企业火灾防控行动成果,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业企业火灾防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合力部署推进。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对行动期间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实施挂牌管理,督促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三)狠抓责任落实。消委会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专项整治期间,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工业企业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一案三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社会监督。坚持典型示范引领,积极宣传工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经验做法,引导全工业企业增强安全发展理念。畅通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政策,鼓励社会各界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各有关部门每周前报送《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和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姚钟明,联系电话:13773173184,电子邮箱: 996980473@qq.com

    附件1. 工业企业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

      2. 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3. 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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