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浦镇村级填土项目实施流程的通知

【时间:2020/5/20 13:06:08】【作者:】

张浦镇党政办公室文件

张党政办发〔202031 

                                          

 

关于张浦镇村级填土项目实施流程的通知

 

各办、局,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昆政办抄(201417号文件精神,结合张浦镇实际,经研究,拟定我镇填土项目实施流程及各监管部门职责,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土源必须是昆山市范围内的合格土源;填土区域需符合资规局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农业项目规划,是因农田连片整治或农田环境整治需要,确需加土进行整治的鱼塘、藕塘、抛荒低洼地等。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张浦镇村级填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农村工作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全镇村级填土项目的统一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召集相关单位对填土项目进行审核,形成会议纪要并上报镇政府。负责对照市农业农村局要求,确认填土区域是否符合农业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农田连片整治或环境整治需要;负责聘请第三方对填土区域进行测绘。

2、国土分局:负责对照市政府昆政办抄(201417号文件精神,确认填土区域是否符合资规局土地利用规划。

3、经促局(环保科):对照市环保局要求,负责回填土土壤检测;负责制定回填土质量监管方案及应急预案。

4、交管所(海事部门):对照市交通局要求,负责做好相关事项的备案和审批工作;负责水运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实施期航道航行安全等问题。

5、综合执法局(城管):对照市城管局要求,负责监管陆运车辆是否进行密闭行驶,挡板是否按要求做平、加高,并严格控制超载,做好抑尘控制等陆路运输工程的管理。

6、建设与管理局:对照市住建局要求,负责填土工程的日常管理。

7、财政与资产管理局:负责合同及土方资金的监管。

8、实施村(社区):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实地踏勘土源点的情况;签订合同;负责填土整治全过程的监管及记录,并做好台账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

三、操作流程

1、申请。需填土的村(社区)就填土项目向镇政府提出申请,请镇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附:填土项目申请书;土壤检测报告:土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运输填土整治方案:书面文本方案,包括运输方式及路线,填土整治的标准,需达到农田连片整治或农田环境整治要求;土方中标通知书土方运输合同土方初测报告填土位置及现场图片

2、审批。镇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后,由镇农村工作局召集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并上报政府。审核通过后,报镇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附:审批表;会议纪要

3、施工。镇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开工。开工前,由各村民委员会与供土方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施工中,由各属地村(社区)组织实施及监管,形成日常工作台账,各相关单位加强对填土过程督察。

4、验收。竣工后,所在村(社区)及时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由镇农村工作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后,形成验收意见,报镇政府。

 


                               张浦镇党政办公室

                                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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