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相关申请条件

【时间:2020/5/19 9:13:55】【作者:】

贷款条件和要求

 1. 借款人户籍。凡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可凭本人身份证到身份证住址所在区镇申报。

 2. 借款人营业资质。201011日之后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工商企业;当年度登记的执照必须有半年以上实际经营时间;无不良信用记录。

 3. 借款人年龄。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

4. 反担保人条件。借款人必须提供具有担保能力的反担保人,即指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区镇直属单位正副职干部、村正副职干部、街道、社区正副职干部、经济效益较好企业的工作人员。

5. 反担保次数和数额。反担保人全年担保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每个人担保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借款额20万元。借款人在无法提供反担保人的情况下,可以向担保公司提供申请人或其亲属的房屋(两证齐全)不动产等,经担保公司认可,可作为抵押物。

6. 贷款计息。银行和借款人签约并办好担保后,在7个工作日之内发放贷款。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计息。当年化利率低于5%,年底视实际情况市财政对承办银行按利差给予一定比例的工作奖励。当年化利率达到或高于5%时,不再奖励。

7. 担保费承担。担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0.5%的担保服务费,年底经市富民强村工作办公室复核后,再由市财政给予担保公司1%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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