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时间:2020/2/5 11:00:49】【作者:】

苏州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一批

涉新冠疫情违法犯罪活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一批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现将10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2020年1月26日,昆山市公安局根据线索,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父子在昆山市销售假冒3M口罩,后将赵某某父子抓获,查获假冒3M品牌口罩1500余只、假冒3M呼吸器500余个、假冒3M耳塞2万余只,涉案价值5万余元。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父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昆山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 2020年1月26日至27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以谎称能够大批量拿到口罩为由骗取沈某某32000元;另赵某某还骗取其他被害人20万余元。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常熟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2020年1月29日,常熟市公安局根据线索,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陶某某在常熟市某地私自生产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伪劣口罩,现场查获“吉田”等品牌口罩包装材料67200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陶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常熟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 2020年1月29日,吴江区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自疫情发生以来从外省定购假冒的3M口罩,销往国内多地,累计销售额达5万余元。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吴江区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 2020年1月25日至1月29日,左某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警情,谎称自己得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后被常熟市公安局查获。左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6. 2020年1月28日,王某某在太仓市某小区业主群内,故意编造、散布“要接21名湖北人至该小区居住”的谣言,引起群众恐慌,后被太仓市公安局查获。王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三日。
  7. 2020年1月31日,苏某某在微信群内散布“吴江某村有一百多口子感染”“武汉死了十几万了”等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后被吴江区公安局查获。苏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五日。
  8. 2020年1月31日晚,吕某某驾驶轿车至常熟市某疫情防控检查点时,拒不接受公安民警及相关单位的防疫检查并驾车冲卡,后被常熟市公安局查获。吕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五日。
  9. 2020年2月1日,马某在高新区某小区门口,不服从小区保安疫情防控工作,拒不配合登记并踢打保安,后被高新区公安分局查获。马某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五日。
  10. 2020年2月2日,顾某某在相城区某小区门口,拒不配合保安疫情防控工作,强行驾驶电动三轮车进入小区,故意冲撞保安致其受伤,后被相城公安分局查获。顾某某因故意伤害被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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