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1/23 13:23:57】【作者:陆家镇夏桥村村民委员会】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政府,各城市管理党工委、办事处,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也层层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上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总要求,建立党政组织指挥、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构建反应快捷、盖边沉底的防控网络,及时发现病例,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落细落实重点防控措施

(一)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完善防控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根据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建立应急队伍,因地制宜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或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二)开展重点人群疫情监测。严防输入性病例,加强入昆发热人员的检疫,对武汉来昆人员采取严格的卫生防疫措施,严控不必要的赴武汉探访。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坚决果断措施隔离和控制传染源,规范处置流程,阻断传播途径。

(三)强化市场监管。对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进行整治,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通风管理,做到每日清洗消毒。严禁活禽销售,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

(四)加强交通运输环节管控。对公交、地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实行“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对来昆车辆实施检疫、消毒。做好公共交通司机健康情况监测,有可疑症状待岗观察。做好车站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和人员体温监测等工作。

(五)加强发热病例监测检测。要加强发热门诊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按照防控技术规范要求,强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监测,对可疑病例必须尽快采样送市疾控中心,确保病例早期发现。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必须戴口罩就诊。

(六)规范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要求,对可能出现的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严格进行隔离治疗,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在指定场所强制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拒绝隔离、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的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必要时由公安部门配合做好信息查询、人员搜索和强制隔离等工作。

(七)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指定具备烈性传染病收治条件和诊疗水平的医疗机构,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合理调配技术和设备资源,即时进入战备状态,保证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科学制定病例收治、转诊、转运等工作流程,严防疫情在病例转运中扩散。进一步加强院内感染管理,做好医护人员防护工作,尤其是非定点医疗机构应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降低院内传播风险。

(八)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发布健康提示,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要依靠群众、相信群众,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做好舆情收集、分析、监测、研判工作,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地发布相关信息,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发现不实信息要及时处理,消除恐慌情绪,切实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九)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基层单位,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做好“六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各类商业、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定期对电梯间、公用电话间、公用卫生间等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建筑工地实行规范管理,改善民工居住条件,取消大通铺。

(十)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教师、宿舍、活动场所等要保持通风换气,搞好环境卫生。确定责任人,落实晨检制度,对体温异常(体温达到或超过37.5)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

(十一)加强物资和技术保障。落实应急准备、病人救治和疫情处置的专项经费,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药物、试剂和防护用品的储备及更新。

三、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昆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联防联控。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防治工作信息沟通与协调机制,确保防控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发挥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居民开展防控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各部门要运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对防控工作开展督查,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应急值守、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严肃问责。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要有一名负责同志在当地值守,具体负责同志要全力以赴做好工作,保障疫情防控所有相关人员在岗在班,关键岗位有人值守,安排好医务人员值班值守。要严肃工作纪律,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疫情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绝不允许谎报、瞒报、漏报。

 

                               中共昆山市委办公室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

 


版权所有 © 昆山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返回网上村委会导航页面
苏ICP备17061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