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331”专项行动车库隐患排查整治 “回头看”实施方案

【时间:2020/1/22 14:18:34】【作者:陆家镇夏桥村村民委员会】

昆山市“331”专项行动车库隐患排查整治

“回头看”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全市“331”专项行动,按照“巩固、规范、提升、长效”的总体思路,围绕车库出租住人、经营开店、使用瓶装液化气等突出问题,高质量推进“331”专项行动,经市专班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车库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从根本上消除车库火灾隐患,推进落实长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针对《昆山督查专报第39期》指出的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举一反三,组织开展车库出租住人、经营开店、使用瓶装液化气等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切实补齐“331”专项行动短板,提升火灾事故防控能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明显好转。

二、目标任务

以综治网格为基本单元,进一步巩固车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网行动”成效,围绕车库出租住人、经营开店、使用瓶装液化气等突出安全问题,特别是围绕《昆山督查专报第39期》指出的隐患,举一反三,按照“全覆盖、零死角”的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回头看”行动。对车库火灾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对重点网格、隐患突出小区开展大兵团作战、集中攻坚整治,确保车库排查一个不漏,要素整改一项不少,确保全市“331”专项行动成果更加巩固,提升本质安全。

三、整治阶段

(一)2020年1月1日2020年2月上旬

结合岁末年初特点,对全市车库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对车库出租住人、经营开店、违规使用燃气钢瓶等现象反弹回潮的,一律予以清理,将车库租住人员、经营开店业主“赶出去”,对违规使用燃气钢瓶的一律予以暂扣。

(二)2020年2月中旬2020年3月底

结合节后外人务工人员返昆潮,做到春节后“守住门”,坚决不让租住人员、开店业主“溜进来”,从治根治本上解决车库安全隐患。

(三)2020年4月2020年11月底

推进建立车库常态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车库问题隐患常态化治理,杜绝车库出租住人、经营开店、违规使用燃气钢瓶等问题隐患反弹回潮。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底数

1、各地要结合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以综治网格为基本单元,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盲区、不漏死角”的要求,对车库出租住人、经营开店、使用瓶装液化气等安全隐患开展全面“回头看”。要全面排摸登记本地车库保有量,对车库房东信息、居住人员信息、当前使用状态等信息进行兜底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填写《昆山市住宅小区车库排查登记表》(附件1)于2月10日前报送市“331”专班邮箱。

2、各地对本地排查登记的车库数据要全面建档入库,实现人员与车库信息的关联匹配,常态化推进车库排查登记工作, 及时维护更新车库数据信息。

(二)集中整治隐患

3、各地要结合春节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潮,充分运用各种社会治理手段,切实将车库租住人员、经营开店业主劝导清理出车库。针对车库房东要采取逐户上门开展工作等方式,因人施策引导其停止车库出租、住人行为。春节过后,要果断采取死盯硬守措施,坚决预防租住人员、开店业主进区入库,为从治根治本上解决车库安全隐患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4、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大对各地车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支撑力度。尤其是对四个城市管理办事处要统筹协调,执法力量适当向中环以内倾斜,明确具体联络人,加强信息转递,确保“清网行动”整体推进。

5、各地在车库安全隐患整治过程中,对拒不停租、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的出租人、转租人、承租人,要综合采取限制水电燃气等管理措施,穷尽法律手段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推进长效治理

6、在所有车库门前全部张贴可视化标识,采取“红、黄、绿”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红色标识张贴于违规住人、开店的车库,为整治管理工作重点;黄色标识张贴于用作停车、仓储等用途的车库;绿色标识张贴于合规自住的车库。车库门牌实行动态管理,经整治达到标准,或所有人、居住人、使用状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更换门牌。市“331”专班统一制定车库标识样式、编号、标准(另行下发),记录车库产权性质、所有人、使用状态、居住人员等相关信息,并利用二维码等方式实现线上线下标准化关联。日常检查通过现场核对车库标识、手机扫描二维码等手段,全面实现精准识别车库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行为。此外,要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手段,将车库数据、隐患整治数据与水、电、气、网等社会面数据关联碰撞,通过数据建模等形式动态掌握车库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重点小区,指导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7、车库房东本人或直系亲属自住的车库,必须向村(社区)申请登记,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入住。车库内电器线路必须经过安全合规改造,车库内应安装物联网烟雾感应报警器和简易自动灭火装置;不得使用燃气钢瓶,不得将电动自行车在车库内停放、充电,不得设置卷帘门等容易遇火变形、妨碍通行的车库门。

8、各地要全面推进车库安全管理动态排查机制,督促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按照小区规模、居住人口数配足保安力量,建立常态化车库隐患巡查制度,发现隐患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向村、社区网格员报告。没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小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保安人员开展日常巡查,主动发现车库问题隐患。基层网格员要加强对小区保安工作质态的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保安人员的考核,抓好抓实车库安全常态管理工作。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市民群众通过电话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举报车库隐患。

9、要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流程,一经排查发现车库用于出租住人、经营开店(含棋牌室,快递、彩票、中介服务等网点),或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以及存在私自开设门、窗等情况,要及时流转属地专班开展工作。属地专班要第一时间上门核实登记,会同职能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消除隐患,督促车库业主按规定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涉及车库列为重点,开展常态化巡查。通过建立长效常态工作机制,全面遏制车库出租住人问题反弹回潮。

(四)打造样板小区

10、以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水岸花园、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亭林新村、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南苑新村、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大同新村作为试点,做到所有车库统一张贴标识,落实可视化标识管理,并按照车库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常态管理整治(见附件2)。

11、周市、陆家要参照上述规模各选择1个小区,试点推进科技信息化技术应用,探索红外线、灯光感应等智能化管理手段,提升车库管理效率效能和实时性。

12、其他区、镇可参照上述要求在辖区内选择1-2个小区试点,积极探索住宅小区车库安全管理好的经验做法。

13、市“331”专班要加大对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车库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指导,制定车库管理考核办法,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政策、资金、技术支持力度,会同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专班积极做好样板小区建设,打造一批高质量的车库管理示范样板。

(五)加大考核力度

14、市专班将车库隐患整治工作全面纳入2020年“331”专项行动考核,各级专班要紧盯车库隐患反弹回潮现象普遍的问题,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逐个小区实地检查、逐个车库认真核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隐患集中、整治进展缓慢的小区,要通过电视、报纸、专报等形式进行公开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统筹谋划,强化保障措施,加大责任传导,坚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作风、铁的担当,推进车库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特别是针对《昆山督查专报第39期》指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最准确的决断力、最坚决的执行力、最坚韧的持续力,落实“一盘棋”思想,切实形成共管共治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全媒体、全时空、全天候、全覆盖宣传发动,充分依托“两微一端”和电视、报纸等各类载体,开设专题专栏、选定重点版面,广泛宣传开展车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营造铺天盖地、家喻户晓的浓厚行动氛围,做到力度不减、氛围不减。

(三)加强执法查处。各地、各部门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通过查处一批、教育一批、警示一批、转化一批,扎实抓好车库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要制定出台瓶装液化气灌装、运输、用户使用管理规定,做到流程化、规范化管理。要压实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责任,落实等级管理,建立红黑榜和退出机制。

(四)严肃考核问责。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污染防治和消防安全专项监督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定,针对车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从严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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