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到龄) 人员一次性奖励集中登记告知书

【时间:2020/1/2 14:51:28】【作者:】

根据《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的意见》(昆政办发[2010]36号)文件规定,我市从202013日至3,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9年本市退休(到龄)人员进行集中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12019年度,在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持证人员(含终身无子女)。符合以上条件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代为登记。

2往年符合条件,漏登记人员。

二、办理时间、地点

202013日至3,居住地社区(村)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三、奖励标准

每人一次性奖励3600元。

四、所需证件、材料。

1退休人员,凭本人和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2终身无子女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无子女证明

3无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4亡故的企业退休人员,由其配偶或子女代理,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子女《身份证》以及与亡故人员关系证明、代理人《身份证》。

五、咨询电话。

江浦村:  57261998

 

           

高新区卫健办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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