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昆农〔2019〕83号
关于申报昆山市2019年度农业技术系列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张浦镇农村工作局、周市镇农村工作局,各区镇农业服务中心,涉农企业,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工作年度安排,现将申报2019年度农业技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职从事农学、畜牧、兽医、蚕桑、蔬菜、果茶、食用菌等科技推广、生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申报条件要求如下:
1.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助理级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获得相关专业的学历,经考核称职(合格),可申报助理级职称: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由人社职称部门认定初级职称)。
2.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助理级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助理级职称。
(1)高中毕业连续从事农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初中毕业连续从事农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2)取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农业技术相关项目);
(3)参加市职称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三、评审材料内容及要求
1.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A4纸排版,正反打印;
2.填写《昆山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份;
3.任现职以来的技术业务工作业绩总结(单位盖章,本人签名),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个人简历,申报理由,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项目、论文等情况;
4.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论文或研究报告1篇以上,字数2000字以上;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破格晋升的人员应对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破格推荐报告,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及证明(作品)材料;
7.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职称评审申报(初定)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合同、聘书复印件;
8.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具体详见附件中的表格及填写说明。
申报材料报送时,附件原件(另装袋)一并报送,审核后退回。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接本通知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早布置,落实专人认真做好该项工作,并将职称评审要求通知相关个人。各涉农企业由该企业所在地农村工作局、农服中心负责转发通知。
材料报送时间:11月26日-12月11日,请按规定时间申报,过期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昆山市农业农村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B-1816室)
联系电话(传真): 57378501
附件:2019年农业系列职称申报材料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6日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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