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时间:2017/11/15 18:43:46】【作者:云南村村民委员会】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送达。
申领条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

(二)依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夫妻;

(三)再婚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一方;

(四)再婚夫妻中一方系离婚者或丧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

(五)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一方。

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夫妻不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受理单位:孩子户籍地村(社区)。

所需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到办理所在地村、社区领取),并经村签署意见(双方领证双方签署,单方领证单方签署);
2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3
、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合法收养子女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合影一寸照片2张。

温情提示:20161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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